为了响应国家规范房地产秩序的号召,提升平台信息质量,提升用户的购房体验,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58赶集安居客特发布平台规则,保障经纪人信息及服务的合法合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58、赶集、安居客的基础规则,共同打造优质经纪人形象。
一、违规账号的处理:禁发和封号
类型 | 类别 | 房源下架 |
| 处罚 | 记录查看路径 |
一般违规 (不计入警告) | 房源违规 | √ | / | / | 房源库:违规房源 非房源库:房源管理-违规房源 |
视频、全景、微聊等其他违规 | × | ||||
普通警告 | 房源违规 | √ | ≥20次 | 禁发 | 经纪人三网后台: 安心保障计划,查看禁发记录明细 |
视频、全景、微聊等其他违规 | × | ||||
中等警告 | 房源违规 | √ | 2次 | 禁发 | |
视频、全景、微聊等其他违规 | × | ||||
严重警告 | 房源违规 | √ | 1次 | 禁发 | |
视频、全景、微聊等其他违规 | × | ||||
禁发 | 房源违规 | × | / | 禁发 | |
视频、全景、微聊等其他违规 | × |
禁发规则 | 禁发周期 | 解禁方式 | 禁发期间权益 | |||||||||
发布 | 编辑 | 推广 | 套餐房源 | 精选置顶房源 | 店铺/主页 | 违规经纪人列表页 | 神奇分 | 微聊 | ||||
近3个月内 | 第1次 | 4天 | 禁发期满前一天通过考试 未通过考试则无法解禁 | 不可新发 | 可编辑 | 不限制 | 不展示 | 展示 | 部分城市 不展示 | 公示 | 影响 | 不限制 |
第2次 | 7天 | |||||||||||
第3次 | 14天 | |||||||||||
第4次及以上 | 28天 | |||||||||||
情节特别严重、恶意绕开平台规则、造成极其恶劣影响者(详见细则) | 7天-永久封号 | |||||||||||
备注: | 1、近3个月计算方式:自本月起,向前倒推三个自然月(含本月) 。 若在申诉结果未给出前对房源(全景、视频等)信息进行删除或修改、编辑、解绑,申诉将无法受理。 |
二、禁止发布、传送、传播如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情节严重者,将永久封号:
1、 |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 严重警告 |
2、 |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 |
3、 | 禁止发布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禁止发布含有出现国家领导人相关信息的内容。 | |
4、 |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 |
5、 |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 |
6、 |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 |
7、 |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 |
8、 |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抬高自己、变相贬低他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 |
9、 | 不得发布曝光帖:如:曝光某中介是黑中介或者曝光某个人信息等; | |
10、 | 不得发布侵犯他人合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隐私权、肖像权等其他合法权利)的内容,不得剽窃他人房源信息: | |
11、 | 不得发布未经授权的房源信息。即:经纪人发布的房源信息,需确保其所在经纪公司及其个人均已经获得了委托人或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授权,授权范围包括允许将房源信息在58同城、赶集网、安居客平台发布并留存。................................... | |
12、 | 不得发布含有诋毁或危害平台及平台用户利益、危害社会利益的内容。 | |
13、 | 不得发布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
三、禁止发布如下及其他违反广告法规规定的内容:
1、 | 请勿发布带有“第一(NO.1Top1)”、“唯一”、“首席”、“楼王”、“极品”、“冠军”、“绝版”、“奢侈”、“至尊”、“顶级”、“国家级”、“世界级”、 | 中等警告 |
2、 | 请勿发布含以下内容的房源信息: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
四、不得发布虚假房源:
1、 | 不得发布已售(已租)房源或已经被查封房屋或者房屋权属不清晰有瑕疵的房源。 关于期房(未建完、描述提到XX年交房的)除新房类别外不得在其他类别发布期房信息(内容中同时出现期房和现房都有的信息,信息可以通过); 同时期房需保证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保证具备合法的销售代理权限。 | 严重警告 |
2、 | 房源价格应真实,不得利用缩小面积降低总价,不得做低房价或到手价。 | 严重警告 |
3、 | 不得发布价格、面积、装修、户型情况等不实的房源信息。 | 严重警告 |
4、 | 不得发布非本小区房源。 | 严重警告 |
5、 | 不得在房源图片、标题、描述等信息中发布与本房源不符的房源信息。 | 严重警告 |
6、 | 不得发布房源类别不一致的房源信息,如是新房的需明确标记是新房,同时您须对所发布房源类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违规平台将予以处罚。 | 普通警告 |
五、不得违反图片发布规则:
1、 | 不得出现含色情诱惑,裸露图片。 | 严重警告 |
2、 | 同室内图不得出现在不同物理信息(小区、面积、户型等)的房源中。 | 普通警告 |
3、 | 不得发布虚假的房源图片(与内部图片或本套房源不一致的房源图,装修情况不一致)。 | |
4、 | 不得发布模糊、失真的房源图片(遮挡、拼接、马赛克、翻转等)。 | |
5、 | 不得在房源描述中插入图片(包括网站logo,头像等)。 | |
6、 | 上传的室内图大小限制在100K-10M之间,图片长或宽皆不得小于600px,否则将无法上传。 | |
7、 | 不得上传gif格式或者其他格式的动态图。 | |
8、 | 不得盗用他人图片(未经同意擅自复制截取图片内容,视为盗用。如安居客和安居客/58/赶集的重叠水印、58和赶集的重叠水印、恶意涂抹水印等情况)。。。。。。。。。。。。 | |
9、 | 不得在小区图类型中使用非小区环境图片、不得在室内图类型中使用非房源图片、不得在户型图类型中使用非户型图图片。 | |
10、 | 图片中不得出现纯文字介绍图片,纯文字宣传单页。 | |
11、 | 图片中不得出现文字、数字、联系方式(QQ、微信、电话、网址、二维码)。 | |
12、 | 图片中不得出现自拍照(不涉黄)、地图、路线图、车站牌。 | |
13、 | 不得在图片周围添加任何形式的边框。 | |
14、 | 【商铺】【写字楼】【厂房/仓库/土地】类别,除门面(广告条幅,LED屏)中可含有电话外,其他情况按违规处理。 | |
15、 | 【商铺】【写字楼】【厂房/仓库/土地】类别,图片都是小区风景图(不含房屋)可以通过,其他类别图片必须包含房屋。 | |
16、 | 【商铺】【写字楼】【厂房/仓库/土地】类别,图片为商品图,可以通过。其他类别不得发商品图。 | |
17、 | 【商铺】【写字楼】【厂房/仓库/土地】类别,图片为效果图(楼盘图、沙盘图等),可以通过,其他类别图片不能含效果图。 | |
18、 | 不得发布重复房源。 | |
19、 | 不得发布动图或在图片上添加任何形式的装饰。 | |
20、 | 图片中公司水印要求:经纪公司名称或公司logo,要求白色、透明、所占图片面积小于25%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且公司水印仅限一个。 |
|
21、 | 图片的水印或摆台中不得含有非经纪公司的logo、品牌宣传语、网址、100%、真房源、佣金等广告字样。 | |
22、 | 对于非竞品中介公司名称或logo,要求白色、透明、所占图片面积小于25%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且公司水印仅限一个,不得添加任何宣传语。 |
六、不得违反文字发布规则:
1、 | 联系人及内容不得出现国家领导人名字,不得出现借名人宣传的内容。 | 严重警告 |
2、 | 标题和内容中不得出现“顶账房、抵账房、抵债房、抵款房、垫款房、拍卖房、法拍房、安置房、垫付、垫资”。 | |
3、 | 不得发布与房源不符的“标题”、“描述”(包含:房源详情、业主心态、小区配套、服务介绍、服务类型、标签)。 禁止以58/赶集/安居客推荐、58/赶集/安居客认证、58/赶集/安居客诚信保障、58房产、58推荐、58精选等为标题或内容发布信息。 标题或房源描述中不得发布引起用户产生误解的歧义信息(如真房、真价、假一赔百等) | 中等警告 |
4、 | 不得使用繁体、异形字体、特殊符号等方式规避审核发布违规词。 | 普通警告 |
5、 | 不得在房源“标题”、“描述”、“标签”中发布违背广告法的内容。 | |
6、 | 不得发布房源“标题”、“描述”含有经纪公司品牌的相关信息。 | |
7、 | 不能在房源标题、描述中输入多小区信息,或其他房源信息。 | |
8、 | 不得在房源标题、描述中输入编号类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房源编号等)。 | |
9、 | 不得发布引流信息,如诱导用户点击链接或分享信息,如 “网站链接” 、“欢迎进入xx网“、”打开xx网“、“关注微博/微信的账号或公众号”、“二维码“等。 | |
10、 | 不得发布任何形式的联系方式(包括但不仅限于电话、微信、QQ、400、网址、邮箱等等),对于引导用户添加微信以及变形联系方式(同音异形字,用符号隔断等)视情节严重,做冻结账号处理。 | |
11、 | 不得发布重复房源。 | |
12、 | 不得盗用他人文字信息(未经同意擅自复制截取文字内容,视为盗用),否则将做房源下架处理。 | |
13、 | 内容中不得出现58/赶集/安居客以外的网址(如百姓网、搜房等)。 | |
14、 | 不得跨大类发布信息(如在房产类别发布二手、招聘信息;其中买卖墓地投放到本地生活服务;连锁加盟投放到本地商务服务;转让公司<无论是否带有房产>投放到本地商务服务)。 | |
15、 | 不得跨小类发布信息(如将一手新房、租房信息发到二手房出售类别等。注:租房、合租、求租类别可以发布品牌公寓类信息)。 | |
16、 | 不得发布无房源描述的信息(如只是单纯的房产公司介绍或者宣传的内容的、只写急售急租等)。 | |
17、 | 不得发布非本城市的房源信息。 | |
18、 | 不得出售房号、房票、指标(购买资格、购买指标,学期房、学区房指标)。 | |
19、 | 不得出售房号,购房合同,购房资格的买房子送户口或者办学籍的。 | |
20、 | 不能出现纯数字、字母、符号、乱码、重复无意义的表达以及乱写的汉字或者无中文的信息。 不得在房源标题上发布非房源信息。 | |
21、 | 不得发布重复段落或与本段落无关信息,比如核心卖点、业主心态、服务介绍等。 | |
22、 | 禁止发布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公租房、两限房、军产房、经济适用房住房等)信息。 | |
23、 | 不得出现代办理居住证、暂住证的信息。 | |
24、 | 不得出现无房源描述,仅含融资、无抵押贷款、单独办理贷款内容的信息。 | |
25、 | 不得出现代提取公积金、消除贷款不良记录、拆借等民间借贷性质的贷款信息。 | |
26、 | 不得出现买卖考试答案、买卖学历证件、租赁经纪人资格证书、代开社保证明、代开税收证明、代开纳税证明、代开发票等信息。 | |
27、 | 不得单独出售营业执照、购车指标的。 | |
28、 | 不得发布信用卡套现、信用卡变现等提供信用卡服务。 | |
29、 | 内容中不得出现“上班没时间接电话加QQ联系、避免中介骚扰不接电话加QQ联系、内容中写明电话、是空号加QQ联系的、加QQ群号聊天讨论”含正常联系方式。 | |
30、 | 内容中不得出现“不方便接电话、电话空号、电话非真实、电话停机、电话不想被骚扰”。 | |
31、 | 彩票机不可转让,彩票店带彩票机,无效信息删除。 | |
32、 | 内容中不得出现“可发邮件至邮箱,不接电话的”。 | |
33、 | 电话栏电话号码不得出现位数不足、明显虚假的电话号码(如:138888888888,0112-89179754)。 | |
34、 | 电话不得填写在非电话栏中(如地址、联系人)。 | |
35、 | 内容中不得出现“人在外地不方便随时回来看房,或预交定金才能回来看房”。 | |
36、 | 内容中不得出现“视频地址、提取码”。 | |
37、 | 商住性质的项目政策内容: | |
38、 | 不能在标题或内容中带有房源更新时间相关字眼。 |
|
39、 | 标题不得以做广告的形式出现,eg: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挥泪大甩卖。 | |
40、 | 内容中不得出现只有电话、联系人。 | |
41、 | 内容描述中不得出现“家人出事急需借钱,或离婚、继承、分财产等”描述个人生活状态的信息。 |
七、不得发布问题房源:
1、 | 不得发布存在违章违建部分的房源。 | 中等警告 |
2、 | 不得发布人均居住面积低于5平方米或单间居住人数超过2人的房源(由于家庭关系共同居住的除外)。...................................................................... | |
3、 | 不得发布改变房屋原有结构、人为分割的租房房源(隔断、群租房)。 | |
4、 | 不得发布存在安全隐患的房源。 | |
5、 | 不得发布小产权房源。 |
八、微聊发布规则
1、 | 禁止在微聊中传送、传播如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 | 严重警告 |
2、 | 禁止违反微聊信息发布规则: | |
3、 | 不得发布引流信息,如诱导用户点击链接或分享信息,如 “网站链接” 、“欢迎进入xx网“、”打开xx网“、“关注微博/微信的账号或公众号”、“二维码“等。 | 普通警告 |
九、说说/解读/微拍/问答/导购文章规则:
1、 | 禁止发布、传送、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不得发布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 | 严重警告 |
2、 | 禁止发布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内容:不得抄袭现有内容(含自己已发布的内容、他人内容、官方模板或案例),禁止发布侵犯他人合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隐私权、肖像权等其他合法权利)的内容。 | 中等警告 |
3、 | 禁止发布虚假不实的内容:不得发布虚假、不真实的小区内容。 | |
4、 | 禁止发布如下违反文字规则的内容: | 普通警告 |
5、 | 禁止发布如下违反图片规则的内容: | |
6、 | 禁止发布如下违反视频规则的内容: |
十、视频发布规则:
1、 | 禁止上传、传播如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视频: | 严重警告 |
2、 | 禁止发布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内容: | |
3、 | 禁止发布如下违反视频上传规则的内容: | 普通警告 |
4、 | 禁止上传非房源视频或虚假房源视频: | 中等警告 |
十一、全景房源发布规则:禁发期间,禁止上传全景图片;
1、 | 禁止上传、传播如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全景图片: | 严重警告 |
2、 | 禁止发布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内容: | |
3、 | 禁止上传与房源内容无关的全景图片或虚假房源全景图片: | 中等警告 |
4、 | 禁止发布如下违反全景图片上传规则的内容: | 普通警告 |
十二、安选担保发布规则:
1、
| 禁止担保如下房源,如有违反,将做房源违规及扣除保证金的处理: | 一般违规 |
2、
| 应检超时: | 一般违规 |
备注:二手房安选应检不成功免禁发,详情请见http://one.anjuke.com/clb_cfg/menu/materialtemplate/materialtemplate?materialId=142
十三、佣金发布规则:
1、 | 不得填写虚假的佣金比例。 | 普通警告 |
2、 | 不得恶意竞争,不得填写远低于市场平均水平或本经纪公司规定的佣金比例。 | |
3、 | 须填写本房源的找房用户需支付的佣金比例。 | |
4、 | 房源为新房的,需确保具备合法的销售代理权权限,佣金比例请一律填写0.1%,建议在服务类型中同时添加“新房买卖”、“新房代购”。。。。。。。。。。。。。。。。。。。。 |
十四、问答发布规则:
1、 | 不得发布含有反动政治、黄色、严重暴力的内容。 | 严重警告 |
2、 | 不得发布含泄露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 | |
3、 | 不得发布含有诋毁或危害安居客、58同城、赶集其他经纪公司及个人的内容。 | |
4、 | 不得发布以推广曝光为目的,散步商业广告,影响用户体验、扰乱问答社区秩序、及其他相关垃圾广告信息行为的内容。...................................................... | 中等警告 |
5、 | 不得发布抄袭、复制他人回答的内容。 | |
6、 | 不得发布跟问题无关的内容,或刻意使用字符组合以逃避技术审核的内容。 | |
7、 | 不得发布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QQ、微信等个人信息的内容。 | 普通警告 |
8、 | 不得发布使用本网站常用语言文字以外的其他语言文字评论的内容。 |
十五、业主认证房源发布规则
经纪人邀请业主进行房源认证时或经纪人通过抢房源进行业主认证时上传的认证材料及发布的房源要符合以下规则: | ||
1、 | 禁止上传、传播如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认证材料或房源信息: | 严重警告 |
2、 | 禁止发布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内容: | 严重警告 |
3、 | 不得上传虚假的认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证、身份证),如对认证材料进行PS修改。 | 严重警告 |
4、 | 不得上传与认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证、身份证)要求的内容无关的资料或内容。 | 严重警告 |
5、 | 不得上传与房源信息不一致的认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证、身份证)。 | 严重警告 |
十六、实地核验房源发布规则:(仅适用实地核验上线城市)
1、 | 小区、楼栋、单元、房号等物理信息虚假。 | 一套虚假房源给予一个严重警告 |
2、 | 图片虚假。 | |
3、 | 已售出或无法约带看。 | |
4、 | 价格虚假。 | |
5、 | 集中造假:5套≤虚假房源<8套 | 禁发14天 |
6、 | 集中造假:虚假房源≥8套 | 禁发28天 |
十七、信息发布者需保证所发布的房源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房源基本描述、房源状态、价格、图片、地理位置、产权年限、物业类型、装修情况、户型、朝向、小区名称等)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遵守《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