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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推产品网络推广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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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加推产品网络推广服务协议(以下称“本协议”)系经纪人用户(以下简称“您”或“用户”)与58同城平台(含www.58.com,m.58.com、58同城APP)及/或其旗下安居客平台(含www.anjuke.com,m.anjuke.com、安居客APP)经营主体(以下统称“本平台”)之间就用户使用本平台提供的房源信息加推产品网络推广服务的协议(简称“本协议”)。本协议的内容经用户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加推产品网络推广服务协议》”,或者实际使用或接受了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就表示用户已接受了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并愿意受其约束。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管辖与法律适用条款。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应立即停止使用本产品服务。如发生纠纷,您不能以未经仔细阅读为由进行抗辩。

一、  定义

1、经纪人用户:是指注册新三网或登录新三网平台的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提交相关在职身份证明(公司名片)确认自身是所绑定经纪公司合法在职员工的自然人。如用户不具备前述与用户行为相适应的能力,则用户或用户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2新三网平台:系指58集团旗下为客户提供房产房源信息编辑发布制作推广的后台系统,注册及登陆网址为:vip.anjuke.com.或vip.58ganji.com,客户可通过新三网注册账号或通过58集团旗下任一平台(58同城、安居客)的注册账号登陆。

3、移动经纪人APP:指为用户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三网平台账号管理、充值、套餐购买、微聊以及一系列辅助工具等服务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

4平台线上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本平台公示的各项信息发布审核规则,包括58同城使用协议及隐私政策、安居客用户服务协议及安居客隐私政策、集客家平台规则、三网平台房源发布规则、具体的产品规则、各种公告、说明等。

5、加推产品:系本平台向会员用户推出的房源信息推广的产品服务,具体是指用户在套餐产品有效期限内,套餐内可推广的房源数量,剩余房源无法继续推广时,可购买本加推产品将剩余房源继续做推广,本平台按展示时长(天)扣费的推广产品。

二、  加推产品网络推广服务规则

(一)  产品购买规则

1、 用户在购买及使用本产品前需先购买本平台的会员套餐产品(包括58套餐、安居客套餐、全网通套餐)且在套餐有效期内,已消耗部分套餐可推广的房源数量后,则可购买本产品进行推广;如用户的房源已通过套餐正在推广中,则不可再次购买本加推产品重复推广该房源。

2、 用户可在新三网平台PC端或移动经纪人APP购买本产品,购买后可选择在58、安居客或双平台推广展示房源,用户在剩余套餐期限内最短可购买1天即当天),最长时间以平台展示为准。

3、 用户最多可购买的数量有一定上限,具体以平台页面实际展示为准。

(二)  用户最多费用结算规则

1、 购买币种和计费方式:本产品的购买币种为安币或房产推广币,按时长(天)扣费(具体价格以页面实际展示为准),平台将根据用户设定的推广时长一次性扣除该时长对应的推广币/安币,购买当天时长不足一天按一天扣费。

2、 退费规则:如用户在推广期间手动取消推广,系统将自动实时退还剩余未推广天数费用,但当天费用不退;如是房源因违规被下架、房源未通过核验被下架、会员套餐提前终止导致房源下架、系统出现故障导致房源下架等,系统将自动实时退还剩余未推广时段费用,包含当天未使用时长的费用和剩余未使用天数的费用。

三、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用户的权利义务

1、您须保证所属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合法经营主体,已取得经营自身业务(包含但不限于房地产经纪、代理、分销等业务)的合法资质、备案,您个人也已取得开展上述业务的合法资质、备案,以及所属公司给您开展相关业务的合法授权,且自身不会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违法行为。

2、您应保证和所属公司具有合法的雇佣或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的归属关系,并保证您进行的房源加推行为已经获得所属公司的知悉和合法授权,如您冒用非本人所属的公司资质员工身份或未取得公司对您的授权即开展加推业务的,本平台有权冻结关停您的账号,停止向您提供本产品服务,若因此给本平台造成任何纠纷或损失的,您应负责解决纠纷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您知悉本平台仅向您提供互联网信息发布空间及相关技术支持和服务,不对您发布的内容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当发生平台用户投诉房源基本信息与房源本身不符等情形、第三方投诉举报您发布的信息侵犯其合法权利(如图片的知识产权等)或监管机构调查认定您的房源信息/服务/交易实质违法时,您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本平台不介入您与租房/购房客户之间的线下交易行为,您须承诺对与租房/购房客户开展交易业务过程中的全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合同签署及履行、房屋交付及使用、交易资金的往来、争议纠纷等)均由您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如给本平台造成损失的,平台有权随时终止为您提供服务并扣除您账号内的剩余余额作为违约金予以赔偿,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平台损失的,您应继续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二)平台的权利义务

1、基于业务性调整或产品型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展现方式、推广政策等),本平台可能不定期对本产品政策、平台的版面布局、页面设计、产品功能、平台规则等有关方面进行调整,如上述内容进行调整的平台将提前7日以公告、短信、邮件、站内信、后台通知等方式通知您并尽量降低对您的影响,变更事项将于公告之日起7日后生效。

2、如您对已生效的变更事项仍不同意的,您应当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本产品的网络推广服务,变更事项对您不产生效力;如您在变更事项生效后仍继续使用本产品服务的,则视为您同意已生效的变更事项。

四、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控制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条款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计算机病毒、工具性软件的设计漏洞、互联网络遭黑客袭击、电信或通讯故障、政策、法律变更及其他不能预见或其后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的任何其他类似事件,直接影响一方对本协议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对因不可抗力事件给双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条款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五、知识产权及保密

1、用户应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知悉的本平台及平台用户的各类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用户通过线上收集到的平台用户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地址等)严格保密,积极维护本平台及平台用户的合法权益,未经本平台及平台用户书面同意,用户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更不得将该等信息及资料用于任何商业用途。本保密条款不因协议的终止/解除而失效。

2、用户承诺自身需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及本平台规则的要求,对从本平台获取的用户信息仅能用于本协议约定的目的,如因此给本平台及平台用户造成损失的,您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本平台对58同城、58、58帮帮、安居客、anjuke、集客家及平台页面展示的图标、标识、页面设计、排版等具有合法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本协议的签署不视为上述权属的转移。

4、除本协议规定外,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任何一方从对方获得的知识产权授权许可不得用于超出本协议约定的目的和范围以为的其他用途。如您违反本条约定本平台有权单方终止为您提供服务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任何一方在下列任一情形下披露保密信息不视为违反本条款:1)该信息在披露时已为公众所知悉;2)该信息乃根据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而披露;3)一方按照对其有管辖权的政府司法等部门依据我国法律、法规执行公务时的要求而披露,前提为披露之前一方先以书面形式将披露的商业秘密的确切性质通知另一方。

6、以上条款并不因本协议的解除、终止、撤销而失效。

六、禁止商业贿赂条款

1、用户不得在签约过程中,为获得交易机会或有利的交易条件而向平台任何工作人员(包括其家属、朋友或有直接或间接关系人士)提供金钱的、实物的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贿赂、回扣或者提供任何礼品或款待,亦不向本平台及与本合作有关的任何第三方雇员或管理、工作人员就上述事项达成任何安排。

2、用户有义务就平台人员任何形式的索取或收受财物行为及时向平台举报(举报邮箱:wb@58ganji.com)。若用户违反此条规定,平台有权单方书面通知用户立即终止本协议,并且不因此影响平台取得的任何其他救济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罚金、营业额及利润损失赔偿和/或惩罚性赔偿)。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方违反本协议中的保证、承诺或任何约定/法定义务的,即为违约。违约方对非违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非违约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以及非违约方为索赔而支出的合理调查费用。

八、法律适用及争议管辖

1、本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如法律无相关规定的,参照商业惯例及/或行业惯例。

2、因本协议的签订履行等事宜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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